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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2307系列期权合约到期有关事项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年05月29日浏览次数:文章录入:杨霖
尊敬的投资者:
根据郑商所交易规则,2023年6月5日是郑州商品交易所2307系列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。请您随时关注行情和账户资金变化,做好资金和持仓检查等业务准备,防范到期日行权、履约风险。现就期权合约系列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:
一、期权买方持仓符合行权条件且未提出弃权,视为自愿行权,由交易所自动行权,期权卖方有履约义务;
二、期权买方若不同意按照交易所规则自动行权的,需在期权合约到期前平仓或到期日当天申报弃权;
三、期权买方客户请于2023年6月5日15:15之前提交行权申请或放弃申请,15:15之后公司将不再接受行权申请或弃权申请;
四、实值期权买方客户请于2023年6月5日15:15之前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资金,以满足行权建仓保证金,否则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强制放弃行权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山东齐盛期货有限公司
2023年5月29日